房产证夫妻更名需要的手续有:
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夫妻更名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内更名,要满足以下条件:
1、不动产权证(房产证)为一方所有,变更为双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
2、不动产权证(房产证)为双方共有,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
3、不动产权证(房产证)为双方共有,变更共有份额;
4、房屋无抵押、无查封、无冻结、无保全或者其他纠纷。

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夫妻更名,需夫妻双方同时到各区县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手续,资料如下: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夫妻双方身份证;
3、结婚证;
4、户口本
5、房屋共有协议(更名成夫妻双方共有提供);
6、如果是已购公房/经济适用房,需提供原购房合同;
7、如是央产房,需要提供《央产变更通知单》。
离婚析产:是指夫妻离婚后的房产更名,资料如下: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身份证;
3、离婚证、离婚协议/生效的法院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法院强制执行裁定;
4、如果是已购公房/经济适用房,需提供原购房合同;
5、如是央产,需要提供《央产变更通知单》。
注:离婚协议需写明房屋归属,房屋坐落,加盖民政局档案章。
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夫妻更名所需费用:
1、夫妻更名免征增值税、个税、契税;
2、工本费:10元。
夫妻更名后房产出售,可以延续更名前的时间计算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