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买卖过户需要的证件:
1、卖家:产证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件;
2、买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已婚购房者)、居住证(如果外地户口)、出生证明(如果有小孩)、社保单、房屋买卖合同;
3、其他:根据当地的二手房交易需求需要提交的其他证件。
二、买卖过户的手续是:
1、买卖双方签订房产买卖合同(房管局的网签合同);
2、递件,买卖双方提交各自的资料给到房管局审核;
3、审核资料和房产,房管局会根据买卖双方提供的资料审核资料,给出房屋的具体信息和评估价格;
4、交税,买卖双方根据房管局给出的税费价格去地税局和房管局缴纳相关税费,领取税费收据;
5、办理过户手续,将税费收据提交给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领取回执;
6、买卖双方带上回执去房管局领取新的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