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买卖过户需要的证件:
1、卖家:产证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件;
2、买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已婚购房者)、居住证(如果外地户口)、出生证明(如果有小孩)、社保单、房屋买卖合同;
3、其他:根据当地的二手房交易需求需要提交的其他证件。
二、买卖过户的手续是:
1、买卖双方签订房产买卖合同(房管局的网签合同);
2、递件,买卖双方提交各自的资料给到房管局审核;
3、审核资料和房产,房管局会根据买卖双方提供的资料审核资料,给出房屋的具体信息和评估价格;
4、交税,买卖双方根据房管局给出的税费价格去地税局和房管局缴纳相关税费,领取税费收据;
5、办理过户手续,将税费收据提交给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领取回执;
6、买卖双方带上回执去房管局领取新的房产证。
房屋买卖过户需要的证件:
1、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卖方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已婚的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买方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及复印件,单身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机关的决定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房屋,应提交书面文件;
6、其他。
房屋买卖过户流程:
1 看房→2 谈价→3 交定金→4 签定意向→5 签合同→6 打首付款→7 评估/办理按揭8 验证(签定网络电子合同) →9 打余款→10 办理过户→11 领房产证→12 办理物业交接→(完)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房屋的基本状况、房屋的权属状况、房屋产权有无查封、有无抵押质押、有无债务纠纷、共有权人是否同意出售房屋、房屋出租情况及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等。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 双方可以签订定金合同,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内容一般包括下例条款:当事人的名称或是姓名和住所、房屋的位置(房产证号)、数量、房款、支付方式、产权过户时间、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卖方提供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结婚的提供结婚证或单身的提供单身证明…房产证及户口簿;买方提供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结婚的提供结婚证或单身的提供单身证明、户口簿及盖单位公章收入证明)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办理完这些后等银行的承诺函(一般为3-5个工作日,不包括公休日),双方带银行函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完成产权登记变更,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一般10-15个工作日),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一般30个工作日)。
4、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5、缴纳税费。 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商品房税费包括: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契税、交易费、公正、登记费、评估费).
房屋买卖过户需要提供的证件有:
1、买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如果是已婚的还要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卖方: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如果是已婚的还要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如果房产设计到抵押等问题,需要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资料;
4、如果是公司产权的房产需要提供公司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章程,股东决议书等资料;
房屋买卖过户需要的手续有:
1、买卖双方签订房产买卖合同,签订网签协议;
2、提交房产资料和买卖双方资料给到房管局;
3、房管局审核资料,给出房产的税费清单;
4、买卖双方根据房管局给出的税费清单,交纳相关税费,领取税费证明;
5、提交税费证明给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6、领取新的产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