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需要了解房子的问题有:
一、卖房人如何签订售房合同
第一、是将房屋的物理状况和权利状况如实告知买方,最好在合同中写下来;
第二、是提供“三项证明”,即如有共有人须提供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证明,如有抵押,则提供已经书面通知房屋抵押权人的证明,如该房已经出租,则提供房屋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证明。
三、交易流程必须与房款支付挂钩,即确保在房屋过户前后拿到房款。
二、卖房人如何避免房屋交易风险
1、明确方式期限
卖方大多数情况下会通过中介公司予以挂牌出售。卖方在挂牌时除明确挂牌价格外,还应明确委托方式和挂牌期限。此外,有些中介公司往往自行或者让自己的中介人员先付定金把房子定下来,但最后签约的肯定是他人。所以,卖方不要轻易收取中介的定金。
2、谨慎收取定金
中介公司找到客户后会同卖方议价。如卖方接受购买条件,则从中介处签收定金。但很多中介公司会要求保管该定金,卖方对此要慎重。房子卖了,定金转为佣金倒也算了,就怕买方毁约卖方可以没收定金时,中介公司却要求分卖方一杯羹。
3、取得放款承诺
签约时,买方通常只支付首期款,余款待过户后由银行支付。但银行只根据买方指示付款,如在房屋过户后、银行放款之前,买方取消了贷款,则银行自然不会再放款给卖方,故卖方最好能取得买方贷款银行的放款承诺。
4、不要轻易提前交房
在交易过程中,有些购房者可能会提出各种理由要求在办妥过户手续前入住。房产律师提醒,即使签了购房合同,在过户手续没有办妥之前,对于提前交房的要求屋主还需思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