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给别人有三种方式,分别需要的手续流程有:
赠与过户
通常是指个人愿意无偿将自己名下的房屋赠送给别人,且不从中收取利润的过户行为。
一般情况下,适用于亲戚、朋友之间进行房屋产权的转移。
直系亲属之间,免征个税及增值税,只需交契税(3%);
而非直系亲属之间,需交契税(3%)、个税(20%)及增值税(5.6%)。
除以上费用外还涉及到公证费(按照受益份额的面积计算,每平米80元)、评估费等。
办理流程:1、赠与双方签订《房屋赠与合同》;2、办理赠与公证;3、受赠人资格审核;4、缴税过户。
继承过户
通常是指被继承人所遗留的房屋所有权,转移归属继承人所有的过户行为。
《继承法》规定的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适用的两个前提条件:1、继承行为发生在被继承人死亡后;2、只有法定的继承人才具有继承权。
办理继承过户,免征税费,只需缴纳公证费(按照受益份额的面积计算,每平米80元);目前也是办理过户费用最低的方式。
办理流程:1、确定继承人及继承份额;2、准备相关材料;3、办理继承公证;4、办理过户手续。
买卖过户
通常是指个人将已获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通过买卖交易,转移给他人的过户行为。
目前市场上,除继承过户的特殊性质外,适用于绝大部分的房屋过户需求。
一般情况下,商品房过户涉及到契税(1%-3%)、个税(差额的20%)及增值税(5.6%);北京地区的经济适用房及已购公房,还涉及到土地出让金或综合地价款。
税费的计算和房屋的面积、产权时间、产权性质以及名下的住房套数都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