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直系亲属房产过户费用:
一、买卖过户
1.增值税:
① 普通住宅满五年,无增值税;
② 普通住宅不满五年,增值税是合同价全额的5.38%;
③ 非普通住宅满五年,增值税是(合同价-原业主买进价)差额的5.38%;
④ 非普通住宅不满五年,增值税是合同价全额的5.38%;
(增值税有以上四种,具体情况具体对待)
2.个人所得税:确定该房屋是否满五年、卖家是否唯一一套住房;
① 房屋满五年并且是卖家唯一一套,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都无个税;
② 如果不满五年或者不是唯一一套,普通住宅的个税是合同价的1%,非普通住宅的个税是合同价的2%;
3.契税:买家在上海是否有房,分为购买首套或者购买二套;
首套:面积90平以下,契税是合同价的1%, 面积90平(包含90平)以上,契税是合同价的1.5%;
二、赠与过户
直系亲属之间赠与,只需要交3%的契税;
非直系亲属赠与,需要交20%的个人所得税和3%的契税;
如果以后再次交易,按照二手房的税费标准,正常缴纳增值税和个税,其中个税需要按照合同价的20%缴纳。如果住房满五年且唯一,个人所得税的20%免征;
三、继承过户
直系亲属之间继承,免征增值税、个税和契税;
如果以后再次交易,税费和赠与一样,正常缴纳增值税和个税,个税20%,如果满五年唯一,个税免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