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征收拆迁补偿是非常复杂的,如果不了解相关法律就轻易的去签订补偿协议,或将损失不少补偿款;
首先,如果被拆迁房屋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补偿依据的是国务院令第590号,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根据该条例规定,补偿对象是被征收人,即房屋的所有权人。无房则无补偿。
对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是基于房屋的所有权被征收而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的补偿,所以只要你的房屋在拆迁范围之内,且你对房屋具有所有权,均可以得到补偿。
货币补偿,简单点说就是钱。当征收拆迁发生时,拆迁方会依法对拆迁范围内的房屋以及房屋附属物进行相应的价值评估,在双方签订补偿协议后,以钱的形式补偿给被拆迁人相关的钱,由被拆迁人自行决定钱的用途。货币补偿的数额,是要看被拆迁房屋的用途、面积、地理位置等因素决定的,评估出来的价值是多少,双方协商后就可以进行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
至于具体的补偿数额每个地方都有不同的规定,应该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一般包括两类: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