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在很多条件下都是无条件要继承的,比如子女为成年、法定继承人意识不清晰的等情况,但是如果产权人的房子属于小产权房,可以办理继承给子女吗?
小产权房继承法律规定不是很明确,但是小产权房继承确实生活中很常见的,并且纠纷也很多,其实所谓的小产权房其实分为两类:
一、是经过国家相关政府部门的土地、规划、建设环节审批,建设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城中村改造房;
二、是未经过任何国家相关部门和环节审批,建设在租用土地或非法侵占的土地上的房屋;
关于小产权房是否可以继承给子女有两种认定方式:
一、根据《物权法》第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之规定,因小产权房屋未取得产权登记,基于此,法院认为,关于该房屋的权属问题不属于法院审理范围,则继承纠纷中法院不予处理;
二、根据《继承法》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的规定,虽然小产权房并未取得产权登记,但该房屋通过合法途径取得,仍属于遗产范围,法院支持该房屋的继承请求;
因此小产权房子由于是在集体土地上建的房子,无法脱离集体土地单独存在,因此小产权房属于集体内部所拥有,而对于继承人来说,如果继承子女也是小产权房集体组织成员,那么办理继承宅基地和房屋都是没有问题的;如果继承人不是本集体组织成员,或者是城镇户口的,那么小产权房子继承给子女,子女只有使用权,没有拥有权,等房子不能住人了或者倒塌了,那么继承者就失去了房子的所有权;
关于小产权房继承的问题,很多法律也是模糊不清,很难明确小产权房的真正属性,因此在办理小产权房继承的时候只能按照当地政策以及办理熟悉流程来办理,没有纠纷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