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是根据继承法规定来执行的,但是法律也是在不断的完善的,随着近几年房产市场的发展,房子价格越来越高,大部分家庭可能是一辈子只能拥有一套住房,在面对继承房产的问题上也会出现越来越多的新问题,于是根据新的社会需求,我国在2021年1月1日颁布实施《民法典》,同时废止以前的《继承法》,在新的《民法典》中,继承法关于房产继承的新规定有:
1、 调节临终遗言的方法
2021年的《民法典》引进了一种新的遗书备案方法,由于旧的《继承法》只认可初始遗书。殊不知,新的《继承法》考虑到到大量的难题,并认可包装印刷和拍照的遗书。假如遗书的时效性获得了确立的确定,它就相当于最后遗书。公正确定并不是最有效
殊不知,必须 留意的是,签订遗书时务必有两个之上的遗书人,并且遗书人与见证者都务必在遗书上签名并标明时间。有的人很有可能会问,为何规定见证人来维护保养年长者的管理权,防止违反教师的意向来写遗书的生孕。
2、在给孩子们改变个人行为的机会基础上,引入 "宽容系统软件"。
3、继承者范畴扩张,侄儿、表侄女还可以承继。
在新标准中,将侄儿、表侄女、侄子、表侄女和小侄女4类人纳入继承者范畴,具有法律规定遗产继承。当第一和第二继承人没有时,四个新继承者能够依规承继。
也有一点必须 需注意,即独生子不可以承继其爸爸妈妈的全部资产。
爸爸妈妈不期待将资产和家庭资产遗留下给儿女,只是根据遗书将继承遗产给另一个人(亲朋好友或朋友)。
假如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或是有居留权等特殊情况,儿女不可以100%承继和应用该房地产。
那么姘头生的小孩是不是有遗产继承?民法典:自然是有的
《民法典》要求,非婚生子具有与婚生子女同样的遗产继承。依据《民法》第117条,继承顺序以下。
第一次序:另一半、儿女、爸爸妈妈。
次之:兄妹、爷爷奶奶和曾爷爷奶奶。
承继逐渐后,第一继承人承继,第二继承人不承继;沒有第一继承人承继,第二继承人承继。
有遗嘱的,按照《继承法》第五条的要求,逐步继承后,按财产继承;有遗嘱的,按遗产继承。因此,如果有遗嘱,且遗嘱内容没有要求第三人的子女继承比例,第三人的子女作为非婚生子女,无权继承个人财产。
同样,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相同的权利和利益,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伤害他们或歧视他们。
非婚生子女基本上是可怜的,这不是他们自己的过错,但他们自己造成的损害仅仅是因为他们的母亲和父亲没有完成他们的婚姻,并在他们的成长过程中遭受他人的歧视和不合理的待遇。
房产继承过户办理手续流程:
1、过户前前要先确定继承人和继承份额
我们在办理房产继承过户之前,需要根据不同的继承方式(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确定房产的继承人以及各个继承人的继承份额,两者之间的区别就在于被继承人(过世一方)是否留有遗嘱或遗赠协议。
(1)遗嘱继承(有遗嘱或遗赠协议)
遗嘱继承是被继承人通过立遗嘱或遗赠协议生前处置自己遗产的方式,遗嘱继承的继承人是遗嘱或遗赠协议当中约定的继承人(写给法定继承人的是遗嘱,写给法定继承人以外人的是遗赠协议)。
遗嘱和遗赠协议之间还有一个重要的区别:遗嘱继承人只要没有明确表示放弃继承,则视为接受继承;遗赠继承人如果没有在知道受遗赠后的60天内接受遗赠,则视为放弃遗赠。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2)法定继承(无遗嘱或遗赠协议)
法定继承人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之间的继承份额一般是相同的,并且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第二顺序继承人才发生继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办理继承过户的方式有3种
2016年之前,想要办理房产继承过户只有两种方法:(1)办理遗产继承公证、(2)通过诉讼程序继承,但在2016年实行的《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当中废除了强制公证的规定,所以现在可以通过提供材料的方式直接到房管局办理房产继承过户。
(1)办理遗产继承公证
全体继承人带着相关材料到公证处办理遗产继承公证。
这种方法的难点在于需要继承人之间对于遗产继承分配无异议,并且需要准备的材料较多(有些可能由于年代久远问题无从查找)。
(2)通过诉讼程序继承
继承人通过打官司的方式拿到法院有关遗产继承的生效调解书、判决书。
这种方法的难点在于独生子女由于只有自己一个继承人可能出现无人可告的局面;这种方法的优点在于即使继承人对于遗产继承分配无异议也可采用,法院可以通过简易程序的方式处理(很多时候农村的土地纠纷会采用这种方法)。
(3)直接办理房产继承过户
直接拿着材料到房管局办理房产继承过户,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
①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
②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的死亡证明,包括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或者注明了死亡日期的注销户口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其他能够证明被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死亡的材料等;
③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包括户口簿、婚姻证明、收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公安机关以及村委会、居委会、被继承人或继承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亲属关系的材料等;
④放弃继承的,应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在不动产登记机构人员的见证下,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原件);
⑤继承人已死亡的,代位继承人或转继承人可参照上述材料提供;
⑥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享有不动产权利的材料;
⑦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提交其全部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
⑧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提交书面约定协议。
3、办理继承过户无需缴纳遗产税
目前我国并没有遗产税的相关规定,20%的遗产税属于是无稽之谈,可能产生的费用可能有公证费或案件受理费,以及房产评估费等其他费用。
4、共同继承的房屋可以按份共有
不是唯一继承人的情况也可以办理房产继承过户,房产同时登记在几个继承人名下(一般情况是根据不同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按份共有),如果我们想要处置属于自己的那一份房产一般有两个选择:(1)和其他共有人协商处理;(2)出售自己的房产份额
(1)和其他共有人协商处理
如果我们能够说动占房产份额超过2/3的共有人同意,就可以将该套房产出租或是出售,产生一定得收益或拿到属于自己的那部分房产份额变现的资金。
(2)出售自己的房产份额
出售自己的房产份额需要注意的一点就是在出售房产份额钱,需要通知其他的共有人,并且其他的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也就是说如果出价相同的情况下,我们应该将房产份额优先出售给其他共有人。
以上内容是继承法关于房产继承是如何规定的最新规定,不难看出新的继承法更加人性化,更加贴近社会,更能适合现代社会的发展,所以当人们设计到继承房产过户的问题,可以线看一下《民法典》,里面对现在的问题都有明确的解释,至于继承房产要交税吗,房产继承过户办理流程里面有说道,继承房产是不需要缴纳税费的,最多只有公证费、评估费和过户服务费,免交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