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的话题一直以来都是比较有争议的,有的人说房价太高了应该出房产税,把房价降下来,有的人说房产税会影响到刚需首套房。不管怎么样,房产税始终都还是要来的,那么房产税如何征收的呢,房产税如何计算呢、房产征收标准又什么样的呢?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剩余价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以填补我国土地收入的减少。按照规定,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从价计征。实行从价计征的,税率为1.2%;从租计征的税率为12%。
一、房产税政策的出台时间、起征时间、缴纳时间:
房产税政策的出台时间:2011年1月28日;房产税的起征时间:产证登记日期的次月开始征收;房产税的缴纳时间:每年12月31日前缴纳。
二、房产税如何计算方式
1、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
2、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3、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
三、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1、从价计征:对经营自用的房屋按照房产余值征税的,称为从价计征;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2、从租计征:对于出租的房屋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称为从租计征,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3、投资联营及融资租赁房产的计税依据。
4、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的计税依据。
四、房产税征税对象
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五、房产税征收标准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至30%后的余值;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至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六、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
根据财税〔2008〕24号文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结合目前的信息来看,由于其他房产税试点城市暂未公布,房产税目前正式试点城市只有上海和重庆房产税现行规则,关于房产税如何征收预测如下:
1、刚需首套(刚需普通住宅面积)可能不会征收,也就是自住房不在征收范围。
2、或以家庭为单位,按人头有免征面积,预计为60平米左右每人
3、每年征收,平常要求每年自觉缴纳,如果不缴,在转让或赠予的时候一并补交,并且要交滞纳金。
4、政府出台指导价,也就是政府评估价,参考国际,通常比市场价低20%左右。
5、上面出台的范围可能是在年0.5-2%之间,各地根据自己的情况来自行制定。
6、其它写字楼、公寓、商铺的房产税,按之前的规则继续执行,就是年租金的12%用来缴纳房产税。
7、早期不跨省,因为来不及,甚至不跨市,因为也来不及,但更远的未来,全省联网和全国联网,是一定的。
8、不规范的小产权、军产房、房改房、经适房等,早期全部不征,因为太复杂,来不及,搁不住耽误时间。
9、首批试点以一线城市为主,作为共富示范区可能参与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