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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过户需要的手续是:
一、一次性付款:
1、签订买卖合同;
2、原贷款结清抵押注销(如有);
3、全额房款银行监管冻结;
4、产权过户受理;
5、缴税领买方不动产权证书;
6、房款解冻并支付;
7、物业交接。
二、商业贷款按揭:
1、签订买卖合同;
2、原贷款结清抵押注销(如有);
3、评估及首付款冻结贷款审批;
4、产权过户受理;
5、缴税领买方不动产权证书并抵押;
6、首付房款解冻并支付,贷款发放并支付给卖方;
7、物业交接。
三、公积金贷款:
1、签订买卖合同;
2、原贷款结清抵押注销(如有);
3、评估及首付款冻结贷款审批;
4、产权过户受理及抵押受理;
5、缴税领买方不动产权证书;
6、首付房款解冻,贷款发放并支付;
7、物业交接。
二手房买卖需要的费用标准是:
1、增值税(约为房屋售价的5.5%,满两年免交),原业主缴纳。
2、个人所得税(房屋售价差额的20%或房价的1%,家庭唯一住房可申请免税),原业主缴纳。
3、契税(90平米以下为房价的1%、90-144平米以内为房价的1.5%、144平米以上为房价的3%,应办理相关优惠手续),买家缴纳。
4、房屋转移登记费80元,买家缴纳。
5、房屋转移登记手续费(过户费,有些地区已取消)(住宅3-4元/平米,非住宅10元/平米),买卖双方缴纳。
6、房屋专项维修基金(首期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数额为:多层住宅7层以下,不配备电梯的)60元/平方米;多层住宅配备电梯的)90元/平方米;小高层、高层住宅7层以上,含7层145元/平方米。);如果原业主已经交过,则办理转移到买家名下即可。原业主已经交过的买家可不交,否则应补缴。
7、土地收益金(房改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依次为1%、2%、15%,商品房不缴纳此费)。原业主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