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过户需要的手续:
1、买方要对房子的产权进行调查。审定房屋产权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要注意产权证上的业主姓名与售房者是否相符,有无抵押或共有人等。
2、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
3、找评估公司做评估。这个过程一般来说要5~7个工作日。
4、贷款的房子要办理相关按揭业务。如果是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组合的,则要向公积金和银行同时申请。这是整个二手房自行交易过程中耗时间的阶段,通常要40个工作日左右。
5、按揭办理下来后,要注意注销该物业的他项权证。
6、将合同交到房管部门产权交易相关办事窗口,拿受理单。
7、凭受理单到农税缴纳相关税费,拿契税完税证。
8、凭完税契证到土管部门办理国土证。
9、凭完税契证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证。 依据交易双方的不同情况,具体税费明细如下:
一、契税:(一般由买方缴纳,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1、买方首次购房90平方以下的房产按照1%缴纳;
2、买方首次购房90平方以上(含90平)房产按照1.5%缴纳;
3、以下情况按照3%缴纳:
(1)144(含144平)平方以上 ;
(2)买方不是首次购房 ;
(3)车库 ;
(4)非普通住宅(商业用房);
二手房买卖过户手续:
1、信息核对。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产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签合同。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
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产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产权登记变更,发放贷款。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产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物业交割。买方领取房屋产权证、付清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二手房买卖需要的费用有:
一、 买方应该缴纳的税费:
1、 契税:首次购房房屋面积在90平以下的,交评估额1%、首次购房房屋面积在90-144平米的,交评估价的1.5%,首次购房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或者是二套及二套以上的,交房屋评估价3%;
2、 印花税:房款的0.05%;
3、 交易费:3元/平方米;
4、 测绘费:1.36元/平方米;
5、 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二、 卖方应该缴纳的税费:
1、 印花税:房款的0.05% ;
2、 交易费:3元/平方米 ;
3、 增值税:全额的5.6%(房产证满五年就免征) ;
4、 个人所得税:房款的1%或者房屋利润的20%(满五唯一的房子可以免征)。
二手房买卖过户需要的手续有:
1、买卖双方签订房产买卖合同(房管局的网签合同);
2、递件,买卖双方提交各自的资料给到房管局审核;
3、审核资料和房产,房管局会根据买卖双方提供的资料审核资料,给出房屋的具体信息和评估价格;
4、交税,买卖双方根据房管局给出的税费价格去地税局和房管局缴纳相关税费,领取税费收据;
5、办理过户手续,将税费收据提交给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领取回执;
6、买卖双方带上回执去房管局领取新的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