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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房产过户税费明细:
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 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买方承担。
2、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5.5%缴纳,卖方承担。
3、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卖方承担。
4、个人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卖方承担。
5、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双方承担。
6、房屋产权登记费:80.00元。买方承担。
7、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0.5%缴纳买方承担。
8、非普通住宅交易时契税按房价5%缴纳,无论取得产权满不满五年,都要按规定缴纳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所得税、万分之十的印花税。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价1.9%交纳,其它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