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房产过户需要的手续流程是:
1、双方在房屋交易合同签订三十日过后,持房地产有效证明和本身有效身份证明、转让合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且申报成交价格,方便国家算税;
2、房地产有关部门对相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申请书的书面答复;
3、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房产核实并进行现场评估;
4、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缴纳一定的税费,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证明单。(办理上述所有过户手续过后,双方当事人应该领取房产权属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买卖合同、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东莞房产过户手续是:
1、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2、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3、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
4、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5、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携带相关的材料去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登记,届时会通知领取新的不动产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