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房产买卖过户需要的手续:
1、查询房源、发布房源;
2、实地看房:卖方出示房屋产权证、土地证、产权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
3、签订《买卖合同》、《二手房买卖契约》:卖方带房屋产权证、土地证身份证明等;买方带定金、身份证明等,二手房买卖契约5份;
4、办理贷款手续:买方准备贷款资料、卖方准备房产证明买方资料:身份证件原件、户口本原件、婚姻证、收入证明、已婚借款人需提供配偶身份证件原件、配偶户口本原件、公积金贷款还需提供公积金缴存单原件。卖方资料:卖方身份证原件、产权证原件、土地证原件若卖方有未成年人,需承诺公证书。若需提前还贷:借款合同原件、还款存折或卡、房产抵押合同产权证及土地证;
5、办理交易过户:(产权过户时间为一周)买卖双方亲自前往房产局办理,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若委托办理,需出具公正委托书)办理交易过户时,买方需向卖方支付房屋首付款,过户同时买卖双方需缴纳相应税费,卖方需提供原购房发票;
6、办理土地证过户:买方可单独办理,需准备新产权证、旧土地证、二手房买卖契约、买方身份证原件。银行放款到卖方账户。
需要的税费有:
1、契税(买方支付):如果是首套房,那么普通住宅90平米(含)以下,网签价乘以1%;普通住宅90-140(含)平米,网签价乘以1.5%;140平米以上或非普通住宅,网签价乘以3%。
2、营业税(卖方支付):这项营业税则是由城市维护建设税、费附加谁、地方附加谁和销售营业税组合组成,其征收的税率为5.6%。若是个人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普通住宅来对外销售的,则会免征二手房过户营业税。
3、个税(卖方支付):一般的个人住房转让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标准按照普通住房由房价的1%缴纳,非普通住房或非住宅类房产由房价的1.5%缴纳。同时对于个人转让自用2年以上、并且是家庭住宅,免征个人所得税。 特殊:出售的房产证下发满5年或者契税票满5年,且是业主(家庭为单位)唯一住房的,免征个税。
4、土地税(卖方支付):房屋产权已经取得满五年的则免征,若是未超过产权五年的则按二手房房价的1%预缴纳,并按照超率累进税率计算,多退少补。
5、房屋交易手续费(双方支付):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二手房过户房屋产权登记费(由买方支付):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