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办房产过户委托书是需要公证的,没有公证的委托书是不具有法律效益的;
1、委托是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即委托人单方签署委托书,受托人持委托书从事民事活动,而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委托人一旦签署了委托书,特别是全权委托受托人办理所有事项,那么在办理过程中,委托人将失去对房屋的控制,而且还要承担受托人售房过程中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2、房产委托公证可以有效地防止无效委托或假委托等现象的发生,并防止因为委托代理权而引起的不必要纠纷。
3、有关部门为了保障产权人的利益,要求房产委托书经过合法的公证,方能认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