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则对继承方面的问题加以了修正和完善,深圳房产直系亲属过户有了新规定:
1.可以代位继承。比如,小张从小是孤儿,小叔也没有妻儿,小张就跟小叔相依为命,为小叔养老送终后,小张是可以继承小叔的房产,因为根据民法典907条之规定,将被继承人的侄、甥也纳入了代位继承人范围。
2.继承宽恕制度。如,小王不孝顺父母,老人在立遗嘱时,小王被排除在继承范围之外,所谓浪子回头金不换,随着时间推移,小王能悔过自新,而这些被老人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决定原谅小王,即把小王列入继承人,那么,小王仍旧可享有房屋继承权。
3.判定遗嘱效力。如,老人有3个儿子,在早些时候,老人立了一份遗嘱并公证,里面写明房产给3个儿子平分,但后来发现,小儿子对自己最好、照顾时间也最多,老人又立一份遗嘱,写明小儿子分2/3房产,但未经过公证,而新规在删除“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后,意味着遗嘱以最后一个时间为准,老人的愿望得以实现,同时还新增加了打印和录像等立遗嘱形式,其中打印遗嘱只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立遗嘱人和见证人在每一页签字和注明年月日时间即可。
深圳房产直系亲属过户新政策:
一、直系亲属房产过户新政策 直系亲属房产过户给孩子,一般有三种常见的方式,分别是房产继承、赠与过户、买卖过户,以下是直系亲属房产过户新政策介绍。
1、房产继承 特点:费用较少风险较高 房产继承是指继承人不需要支付房屋本身的价格就可以获得房产。此外,根据规定,子女以继承的方式获得父母的房屋,不需要缴纳契税,只需要支付公证费和工本费。但是由于继承需要遗产人去世之后才能办理产权过户,并且存在遗嘱继承和法律继承两种情况,相对过户手续办理较为复杂。
2、赠与过户 特点:出售成本较高 与遗产继承相比,赠与往往需要多缴纳3%的契税以及赠与双方需各自交纳万分之五的印花说,加起来是3.1%的税。另外在个人所得税方面,也有较为严格的规定。 如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赡养人等情况,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而其他情况仍然会收取相关费用。(具体比例各地均有具体规定)。另外,在赠与房屋进行再次交易时仍会再次收取各类税费。如此加和计算,成本较高。
3、买卖过户 特点:交易费用相对较高,风险最低 选择买卖过户的方式更为保险。名义是“卖”,但无需房款,所需费用主要为各种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