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子是大事,最怕的就是出现纠纷,一旦出现纠纷就劳民伤财,特别是很多第一次购房住,下面小编就大概分享一下,我们在买新房的时候哪些地方有可能出现违约?
一、签订买卖合同后,卖家加拒绝履行合同;
二、卖家推迟交房;
三、房屋手续无法办理;
四、房屋交付不符合合同约定;
遇到以上这些违约情况,我们应该如何处理?
一、买房的时候购房合同一定要仔细看清楚,避免糊里糊涂签订买卖合同;
二、按照买卖合同严格执行,交付;
三、出现问题反馈给开发商,按照签订的合约里面相关的条款要求开发商做出相应的赔偿处理,由于开发商的问题,导致房屋无法交付的,应该按照违约处理,赔偿购房人买房以及资金所产生的一切损失;
四、按照正常的司法流程,移交给司法机关处理;
买房违约赔偿标准:
一、要求房主继续履行合同。
继续履行合同是违约方必须承担的法律义务,也是非违约方享有的法定权利。不论房主是否情愿,只要存在继续履行的可能性,购房人就有权要求房主继续履行原合同约定的义务。
二、要求房主支付违约金。
合同对方违约的,购房人可按照合同约定要求房主支付违约金。
三、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购房合同签订后,购房人往往要支付一部分的定金,合同对方违约,购房人可按照合同约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向房主主张双倍返还定金。
四、要求赔偿损失。
合同对方因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购房人造成损失的,购房人有权提出索赔,具体赔偿金额可与合同对方协商确定。
在买卖房屋这个过程中,购房者相对是弱势群体,相对于有专业的法务团队,专业的销售团队的开发商,我们在购房的每一步都要细心对待,有问题可以提前咨询相关专业人士,以免出现问题的时候再来补救,就成本太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