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二手房过户流程是:
第一步,买卖双方经房产中介撮合后,签纸质合同、合同网签,买方付定金。如在限购圈内买房,买方需打出限购证明。
第二步,房管部门完成合同网签备案。买卖双方约定时间由中介陪着到行政服务中心办过户、交税,买方付首付款。卖方如还有按揭或抵押贷款,需先结清贷款。
第三步,过户完成、不动产权证办出,去银行申请按揭贷款。
第四步,按揭放款,买卖双方办理交房手续。
1、 服务费
住宅6元/平方米,如果是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房,则按3元/平方米收取,非住宅10/平方米。
2、 登记费
普通二手房住宅类为80元/套,非普通二手住宅按评估值的0.4%收取。
3、 土地收益金
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房买卖过户时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价的2%计算征收。
4、 核档费
费用金额为50元/宗。
5、 契税
一般各地税率都为3% ,按交易成交价格计算征收,但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按 1.5%征收;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二手房的,对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
6、 印花税
税率1‰,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算征收。
7、 增值税
计算标准为普通住宅过户不足2年的,征收金额为交易全额的5.55%,2年以上的免征增值税;非普通住宅不足2年的为交易全额的5.55%,2年以上的为差额的5.55%。
8、个人所得税
所购房屋不满五年上市交易或者该出卖房屋不是唯一住房时收取,税率为20%,按财产转让所得计算征收;若原购房发票丢失等,按已成交价格的1%征收。
9、 评估费
按房屋评估价的0.5%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