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押过户操作流程是:
一、“带押过户”大致流程是:
买卖双方带齐相关资料和证件,到不动产交易中心进行办理,具体流程以交易窗口信息为准。
二、“带押过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卖方不动产权证、债权抵押合同
2、买卖双方身份证
3、不动产交易合同
4、买方购房证明
5、买方债权抵押申请表
注:以上信息仅为参考,具体以房产交易中心为准。
带押过户操作细则还没有出台,只有民法典里的规定:
《民法典》的施行内容是:“带押过户”已经具备放开的法律条件。根据原《物权法》相关规定,财产(房屋)抵押后的产权过户需要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商一致,后者同意则需要抵押人先还清债务,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不得转让(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民法典》则明确,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且抵押权不受影响,但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