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找合适的房源目标。
根据自己的竞拍需求,寻找合适自己的房源目标,且价格优惠,能安全捡漏的。
第二步:了解信息
详细查看房产的位置,周边配套、税费、是否有占用等关键信息,并电话法院,询问是否有长期租约、是否清场等最为关键的信息。(不能交房的房源不拍,具体看FY公告和电话咨询)
第三步:看样。
预约FY,在指定时间去现场,到房子里去看房屋实际情况,采光、视野、景观、噪声、装修情况等,并顺带小区里环境及周边配套,看交通、商场等生活是否便利。
第四步:贷款。
看样后仍有兴趣,就可以先做贷款申请,提交收入证明等资料,银行会很快反馈可以贷给你的资金金额。后期拍下后,则进入正式贷款签约。如未拍下,则不签约。
第五步:交保证金参拍。
确定自己的心理价位,确定拍卖上线之后,在指定时间,按照操作提示,交保证金,获得参拍资格。
第六步:正式出价拍卖。
价高者得,注意自己的心理价位,勿冲动,合理竞价。
第七步:付钱。
将首付资金或全部资金转账到法院账户。
第八步:银行贷款签约。
凭首付转账凭证,约见银行见面签约,签约后银行将贷款付给法院。(首付款+贷款=全款)
第九步:法院开具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
去法院办理相关手续,法院会同时交付钥匙,同时,法院会去办理撤销抵押及解封手续。在法律意义上,房子已经是你的了。
第十步:交易中心办理新产证
凭法院文书,在当地房产交易中心直接办理新证,此时需要交纳各项税费。(法拍房可以节税、可根据当地政策了解)
第十一步:银行抵押。
如前面办理了贷款,将房产他项权证交给银行作为抵押。
第十二步:交房。
法院执行拍卖房子流程:
(一)拍卖前,查封房屋
(二)拍卖前,评估房屋
(三)第一次拍卖(拍卖不动产,应当在拍卖十五日前公告)
1、竞买人应当于拍卖前向人民法院预交保证金。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预交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由人民法院确定,但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五。
2、人民法院应当在拍卖五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已知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于拍卖日到场。
3、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或者同意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应当将该财产交其抵债。
(四)第二次拍卖
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应当在六十日内再行拍卖。
(五)第三次拍卖
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