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买卖过户费用有:
1、交易费:拆迁安置的住宅(包括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房)交易费为6元/㎡,拆迁安置非住宅为10元/㎡。费用是买卖双共同承担,即购买安置住宅需缴纳3元/㎡,非住宅5元/㎡。
2、登记费:普通二手房住宅类为80元/套,费用由买方承担。
3、测绘费:每个区的具体规定不同,由买房人承担。
4、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一般在200元内,各区具体规定不同,费用由买房人承担。
5、土地出让金:一般是按房屋正常成交价的2%办理,费用有卖方承担。
6、核档费:50元/宗。
7、契税:安置房契税税费根据房屋面积测算,小于90平米并且是首套房,缴纳1%;大于90平米,缴纳1.5%;如果房屋面积超过144平米,就需要缴纳3%的税费。(如果拆迁居民因拆迁导致购置二手房的,那么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可以免征契税,但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超过部分则需要征收契税。)
8、印花税:税率1‰,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交易双方共同承担。
9、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如果房产证未满五年,增值税税费为差价*5.5%,满了五年则征收差额营业税(大于144平米的房屋),费用由卖房方承担。
10、公证费:不超过300元,费用由卖房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