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评估:继承人需要通过评估公司对所继承的房屋进行市值评估;
房产评估依据主要是房屋地段、坐向、楼层、楼龄等,评估公司会按照以上评估依据进行专业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继承人需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
办理继承公证需要继承人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如有遗嘱需要出示并提交被继承人所立遗嘱(原件)。如果有继承人愿意放弃继承权,其他继承人在办理继承公证时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继承人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办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为产权登记做准备);
4、继承登记:继承人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
在房地产交易中心领取并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递交房屋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资料,之后有办理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5、其他情况:经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房产继承,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
1、首先需要有各个遗产继承人签字的财产分割协议;
2、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
3、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
4、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5、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