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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达先生老家是河南周口,早年出来深圳打工,通过二十年的打拼,在河南老家买了一套房子,在深圳也买了一套房子,还有一个14岁的儿子,由于常年劳累徐先生的妻子在去年因病去世了,在处理妻子后事之后,徐先生还是要面对生活,自己有可能要组建新的家庭,因为毕竟自己采45岁,所以他考虑婚前财产,想要把房子过户给自己的儿子,本来房子是自己和妻子共同持有的房产,妻子已经过世了,妻子的一般是要过户给儿子的,徐先生也通过咨询了解到,房子一半是可以通过继承过户过户给自己的儿子的,但是自己这一部分也想一起过户给儿子,以免以后再婚出现矛盾,徐先生在河南周口老家的房子顺利的过户给了自己的儿子,因为河南老家没有限制未成年人持有房产,但是在深圳的这套房子只能写自己和儿子两个人的名字,因为妻子的这一半通过继承房产过户的方式过户给了儿子,但是自己这一半想要通过赠与或者亲属买卖过户的方式过户给儿子就是办理不了,因为深圳未成年人是没有购房资格的,没有办法持有房产,所以这一半暂时过户不了给儿子,只能两个人同时持有房产,后来徐先生去做了一个公证,证明房子是婚前财产,等儿子成年之后有购房之后就过户给自己的儿子,以免自己婚后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徐先生想法是很好的,他在处理房产这方面看得是很远的,只是房子过户给未成年人有些地方是有限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