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继承父母房产过户需要的手续是:
1、确定遗产范围:
这一步往往是很多家庭都会忽略的重要流程,因为父母房产多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双方各占1/2的房产份额,当父母一方过世时,只有属于过世一方的1/2房产份额属于遗产,另一半仍属于在世一方的个人财产。
所以在继承房产时,我们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确定遗产范围。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注意:父母相继过世也不能看作一个整体,因为父母的法定继承人并不完全相同,所以应按照死亡的先后顺序完成房产继承流程。
2、确定继承方式:
目前我国继承方式有两种:(1)遗嘱继承;(2)法定继承。
区别在于:被继承人是否留有合法、有效的遗嘱。
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按照遗嘱继承的方式继承;没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
注意:遗嘱继承其中包括遗赠继承和遗嘱继承,两者之间的区别可以简单地理解为,遗嘱是写给法定继承人的;遗赠协议是写给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3、确定继承人:
之后就是确定房产继承人,有遗嘱就按照遗嘱约定的继承人,没有遗嘱就按照法定继承确定继承人。
法定继承人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其中父母、配偶、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注意:不同于遗嘱,受遗赠人需要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4、确定继承份额:
有遗嘱就按照遗嘱约定的继承份额,没有遗嘱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份额应当均等。
所以其实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兄弟姐妹们继承父母的房产份额大多数情况下应该是均等的,并不存在有些儿子说的“女儿嫁出去就不能再继承娘家财产”的情况,并且女儿和儿子拥有的继承权是相同的。
注意:多分或少分房产主要看是否对父母尽了赡养义务,赡养义务并不仅仅指养老金的给付,还包括生活上的照顾以及精神上的关心,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子女可以多分,有能力赡养父母却不尽赡养义务的应当少分。
大连继承父母房产过户需要的手续有:
一、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二、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三、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所需提交资料 ;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大连继承父母房产需要的手续有:
1、遗嘱继承,产权人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办理房产过户的,要先进行遗嘱公证,取得继承公证书,然后继承人带上被继承人的证明和房产信息去琼海房管局办理继承过户手续;
2、法定继承,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办理继承过户,不需要办理继承公证,但是需要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以及其他继承人的放弃继承的证明,去房管局申请继承过户,房管局会对房屋进行评估,给出房屋的具体信息,审核继承人、被继承人的资料通过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