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离婚已经成为家常便饭的时代,夫妻在结婚之前或者是结婚之后都会考虑一个问题,万一以后夫妻双方离婚,什么资产是自己的,自己能分到多少资产等问题,而房子做为家庭最主要的资产,当然也是夫妻最先考虑的问题,自己离婚能不能得到房产呢?
现在年轻人结婚由于工作时间等原因,很多都没有自己的房子,结婚的时候都是用父母的房子,或者是父母给的房子,那么这种父母赠与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赠与的房产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看有没有办理特定的手续,赠与房产有赠与协议书,主要是看赠与协议书上赠与内容;
赠与房产过户有三种情况:
一、父母出全资赠与没有明确赠与对象
如果一方父母出资发生在其子女结婚前,则该出资资金应根据条例规定认定为对其子女一方的赠与。受赠一方子女可以获得该债权转化物——不动产的所有权;
如果一方父母出资发生在其子女结婚后,则根据条例规定将该出资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除非有证据证明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子女。相应的,子女双方以该共同受赠的出资购买的不动产,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父母出全资赠与有明确赠与对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其子女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其子女一方的赠与;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父母出首付款,夫妻共同还房贷
如果该不动产过户发生在子女结婚之前,显然,该房子所有权应属于子女婚前财产,但是还房贷和房子升值的部分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该不动产过户发生在子女结婚后且该不动产登记在出资父母一方的子女名下,则仍可适用本条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还房贷和房子升值的部分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该不动产过户发生在子女结婚后且该不动产登记在夫妻中非子女一方名下或夫妻双方名下,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该不动产的贷款,则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总之赠与房产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主要看赠与人的主观意愿,赠与人明确房产赠与对象的,就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没有明确赠与对象的就要看婚前还是婚后,以及房子有没有贷款,如果房子有还房贷,就要看房贷还款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和房子涨跌价是否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等都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