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父母过世,那么一般其遗产都是会由自己的子女继承下来,并且不论男女,亦或者是有领养关系的孩子,都是可以称之为继承人,不过法律上是这么规定的,其过程却非常困难,甚至是比较复杂,那么对于普通人而言,苏州房产遗产继承是想要继承就能够轻松继承的吗?它的办理过程会不会特别麻烦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 苏州房产遗产继承需要根据当前情况所决定
首先,如果是想要办理继承业务的情况下,不能够想要继承就能够继承的,而是要根据相应的情况决定。比如说自己是独生子女的情况下,那么想要办理这项业务就比较简单,直接去办理继承就可以了,但如果说自己并不是独生子女的情况下,就不能够说想要去办理就能够办理的,因为每个人都拥有对房产的继承权力,所以即便是自己专门去办理也是办理不了苏州房产遗产继承业务。
二、 领养关系的能否办理苏州房产遗产继承?
答案是可以的,根据最新的民法典规定,一旦达成有法律效应的领养关系,那么是可以继承领养父母的财产,同时一旦构成领养关系,那么就不能够继承生父母的财产,所以关于这点是一定要注意的,因此不能说只是领养的就不能够办理相应的继承业务,恰恰相反,他们也是拥有一定的继承权力,并不像我们传统中的认为领养就不能够进行财产方面的继承。
三、 苏州房产遗产继承的办理过程
那么这种苏州房产遗产继承的办理过程又是怎么样的呢?首先是需要到当地的公证处开具死亡证明,如果有遗嘱的情况下,拿着已经公正过的遗嘱或者是已经经过了法院判决的房产继承情况判决书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苏州房产遗产继承业务办理即可,总体来说,整个流程其实是比较简单的,但是难就难在前面财产分拨方面,这个方面是很多人都比较难以接受的,因此这也是比较困难点。
四、 办理苏州房产遗产继承业务的注意事项
那么在办理这项业务的时候都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首先是这个业务的前提条件,其原房产的所有人必须是已经死亡的状态,如果是非死亡状态,那么是不可以办理这项业务的,所以关于这点是一定要注意的,其次就是当原房产所有人已经立下了遗嘱,并且有经过公证处公正的情况下,那么是优先且无条件的先从遗嘱上的内容进行分配,当然了,如果是没有遗嘱并且有纠纷的情况下,则是需要通过法院的方式来进行判决,并且判决结果出来之后才能够办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