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钱财乃身外之物,但人活在世总要有点傍身,也想给自己亲近的人留下点财产。那么问题来了,重庆房屋继承的规则是怎么样的呢?房屋默认继承给儿子?养子女是否有房屋继承权?可以将房屋留给自己的父母或配偶吗?下面就为大家解答一下这些问题。
1、 默认继承人是谁?
可能大家想起继承人会默认是其子女,但在重庆房屋继承中法定继承顺序的第一位是当事人的配偶,即其妻子或丈夫,当然该顺位成立的前提是当事人并没有留下任何关于房屋继承的遗嘱。法律如此规定,想来也是认为配偶对于人生的重要性。
2、 如果没有配偶、子女,房屋会继承予谁?
法律也想到了这一点,如果当事人未立遗嘱并且无配偶、子女,若父母尚在那么房屋会默认交给父母。如果都不在了,就会交给重庆房屋继承法定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妹、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排序分先后)。
3、 只能继承给儿子,不能给女儿吗?
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在重庆房屋继承的法定规律中,女儿与儿子拥有平等的继承权。在当事人未立遗嘱并且其配偶去世的情况下,儿子女儿都拥有房屋的占有权。这里也提一句,只要是经过法定程序领养的孩子,与亲生子女一样具有房屋继承权。
4、 没有立遗嘱,房屋继承人一定要去公证吗?
这种说法是正确的,若当事人未留下遗嘱,需要根据重庆房屋继承的法定顺序确定继承人,然后由该继承人去房屋所在地的公证所办理房屋继承公证书(记得带上相关材料,如房产证、继承人与当事人的关系证明、房屋估值证明、房屋面积测绘证明等),最后带上公证书和前面所有材料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继承手续即可。
5、 若配偶在,但想将重庆房屋继承给儿子可以吗?
法律上当然是可以的,只要你立下遗嘱即可。遗嘱中可以指定某一人或者某几个人共同继承。但自立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也不是没有限制的,不是随便一个人都能成为你的重庆房屋继承人,只能在法定继承的人员范围内(上述提到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妹、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任你挑选。并且遗嘱继承人继承房屋时不需要进行房屋公证程序,只需带上房产证、关系证明、遗嘱证明等材料到房管局进行过户即可。
6、 自立遗嘱必须走公证机关办理吗?
不是的,去公证机关是最稳妥、公正的一种方式,是最不易引起遗产纠纷的方式,有机会的话建议都去公证机关办理遗嘱。但手写遗嘱也是成立的,不过需要证明字迹与当事人一致。
以上就是一些关于重庆房屋继承的规则,具体操作与法规还需需要用的人自己再去详细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