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去世后,房子需要继承,如果老人有遗嘱,会好一些,如果没有遗嘱,可能会面临非常复杂的问题,可能有人会说,不就是去公证处弄个公证书、再去不动产登记中心换个证么,其实,步骤十分简单,但整个过程却十分麻烦,那么,成都房产遗产继承需要哪些手续?
一、 公证处公证
公证处公证是成都房产遗产继承最重的一环,如果没有老人的遗嘱,那么想要公证就得找到所有继承权利的人,只有他们都同意,才能办理公证,哪些是有继承权利的人,比如房子是父亲的,那么母亲有继承权需要同意,父亲的兄弟姐妹属于是有继承权的,父亲的父母是有继承权的,当然,你的兄弟姐妹妹也是有继承权的。
正常情况下,成都房产遗产继承,这些人都需要去公证处进行公证,有些人的父母是从老家出来的,去了大城市,父亲去世后,还得回老家去找原来的七大姑八大姨,有些人知道自己也有继承权,就不同意,需要费一番口舌,下一番功夫,还有可能这些人都在各个地方,那样要凑到一起,时间上很难允许。当然父亲的父母以及兄弟姐妹很可能已经去世,这样的情况还需要社区、村里开证明。当这些人都能去公证处,或者证明都开全了以后,就可以去公证处开公证书,当然,要准备这些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当然,如果确实没法协调其他人,或者存在争议,是可以通过法院判决获得房子的产权的,那样一是可能你得不到房子的完全产权,一般来说,法院比较倾向于将房子判给已经住在房子中的继承人,但如果大家都差不多,那法院会选择拍卖,谁能给出高价,谁将取得房子继承权。
二、 不动产登记中心换发不动产登记证明
根据公证处的公证书或者法院的判决书,就可以去不动产登记中心换发房证了,你以为这很简单么,其实,除了你自己那一部分,其实仍需要缴纳各种税费,其他人放弃了继承权,相当于将自己的份额赠与给你,需要按照赠与的程序交纳各种税费,只有缴纳了各种税费,才能去办理房产过户。成都房产遗产继承,不动产登记中心的程序也十分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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