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把房子留给子女的话,你会选择什么方式呢?父母过世,房子不一定就是独生子女的;目前,房屋过户主要分为三种方式:继承过户、赠与过户,以及买卖过户。但很多人不知道的是房屋过户,还有一种方式就是遗赠,那么什么是遗赠呢?遗赠与赠与、继承有什么区别呢,以及税费标准又是怎么样的?
一、什么是赠与、遗赠、继承
1、什么是赠与过户
指赠与人自愿将自己名下的房产,无偿赠与另一方,对方也愿意接受的行为,且赠与必须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房屋赠与的生效以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为准。
2、什么是遗赠
指一方(赠与人)自愿将其所有的房屋无偿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而于其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
3、什么是继承过户
指被继承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包括法定继承、遗嘱继承等,前者指依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和继承顺序继承;后者则指继承人按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合法有效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
二、遗赠、遗赠继承、赠与的区别
1、遗赠与遗嘱继承区别
(a)两种过户方式,都是在产权人过世后进行。产权人过世后,被遗赠人和遗嘱继承人可先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然后办理过户手续,或直接前往房管局办理继承过户。
(b)遗赠所得的房产再出售时,缴纳税费的标准,与继承房产再出售时的一样。
2、遗赠和赠与区别
(a)遗赠是单方法律行为,不需征得受遗赠人的同意;而赠与是一种合同关系,不仅要有赠与人的赠与行为,还要有受赠人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缺少哪一方面,赠与合同都不能成立。
(b)遗赠是遗赠人死后生效的法律行为,遗赠人设立遗嘱时,所有权未发生转移;而赠与则是当事人生前的行为,只要赠与人将房产过户给受赠人,所有权即发生转移。
三、继承、赠与的税费标准
继承过户时,免征各项税费,但需缴纳一定额度的公证费用。
非直系亲属之间,办理房产赠与过户,按买卖过户的标准缴纳税费;直系亲属之间办理房产赠与过户,产权人无需缴纳税费,受赠人按买卖过户的标准,缴纳契税。
以下情况,不需缴纳个税和增值税
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赡养人;
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四、继承、遗赠或赠与房产再出售税费计算
1、继承和遗赠所得的房产再出售,各项税费均按普通房产买卖交易的税费标准缴纳。
2、赠与所得房产再出售,除个人所得税外,其余税种均按普通房产买卖交易的税费标准缴纳如需缴纳个税,则按差额的20%缴纳,满五唯一免缴。
以上就是关于“房屋继承、赠与、遗赠的区别以及税费”的全部内容,从办理过户成本和将来出售的税费成本等方面考虑,买卖过户的方式最划算,因为不管是赠与还是继承(遗赠),所得房产再出售时,过户环节的税费成本往往比较高。
当然,如果这套房子是父母与孩子共同居住的刚需房,将来也不打算转手,那选择赠与转让的方式,的确可以省掉一笔税收,相对划算。但如果考虑到房产后期会转售变现,那还是直接“卖”给孩子更为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