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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申请公租房的条件和流程如下:
申请条件
社保方面需要满足以下其中一项:
1、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
2、申请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的,累计缴费1年以上;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一、二、三、四级残疾人或经民政部门门认定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不受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限制。
户籍方面要求:
1、申请人须年满18周岁,且具有本市户籍(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人不能申请);
2、如果你已经结婚,要以家庭为单位提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
3、如果你是深户,那么你的另一半父母、,成年子女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父母至少一方有深户),但在承租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本市其他任何住房保障政策优惠;
4、如果申请人的成年子女因服兵役、就读全日制学校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因就学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
住房方面要求需要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
1、在深圳没有买房;
2、没有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
4、在深圳没有领取购房补贴;
4、3年内没有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申请流程
第一步:网上申请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http://zjj.sz.gov.cn/
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
第二步:网上预约受理时间
申请家庭网上提交申请信息以后,须通过系统网上预约书面申请材料受理时间,并在线打印《提交书面申请材料预约单》。申请人可以预约到就近的区住房和建设(住宅)局、新区城建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第三步: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申请家庭根据预约的申请材料受理时间,凭在线打印的《提交书面申请材料预约单》和申请人身份证到预约的区住房和建设(住宅)局、新区城建局提交申请材料。
第四步:当场领取受理备案回执
各区住房和建设(住宅)局、新区城建局工作人员根据申请家庭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核查,材料齐备且符合规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备案,并向申请人出具《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日常轮候申请受理备案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