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二手房买卖流程是:
1、买卖前的产权审核
首先,要仔细查看业主的房产证,注意房产证上有几个人的署名。如果有两个人,在签订后边的合同时就需要有两个人的名字;其次,看购房时的相关凭据,比如购房发票、契税发票等,作为辅助证据以初步确认房屋产权归属。如果你是找中介买的话这方面他们也是会帮你把关的,不然出了问题他们也是需要担责的。
2、交定金与签合同
如果看中的房子还在按揭中,定金最好不要直接交到业主手中,而应该交由第三方监管。如果买卖双方都有可以信赖的第三方,则可以签一个简单协议,约定赎楼完毕之后给定金卖方,需注明“交给监管第三方则视为卖家收讫,卖家以未收到定金为由拒绝履行合同的,视为违约”。如果没有可信赖的第三方,定金最好交由银行监管。具体做法是:买卖双方到银行去签一份监管协议即可,约定在交易中心完成递件手续后,划拨到卖家账户上。
3、赎楼
赎楼是一门大学问,不同赎楼方式费用不同、供楼时间不同、面临的风险也不同。一般来说,赎楼是业主方的责任。赎楼有两种操作方式:其一,业主通过担保公司,向银行借款赎楼,产生的是0.8%的担保费用,以及0 .4%的短期赎楼利息,等买家房产证出来之后,再到银行做按揭;其二,买家通过担保公司向银行做按揭,银行再将赎楼款打给卖家,其中只需要产生担保费,但买家需要提前供楼。(如果是武汉的话担保赎楼这中间产生的费用都是由买家承担的,也可以和卖家协商共同承担)
4、付首期及资金监管
买卖双方到银行签一份资金监管协议,然后各自在银行开一个账户,约定在买家过户完毕、拿到新出的房产证之后,首期款打给卖方。如果交易顺利完成,银行会把款项打给卖方;如果中间出现问题交易终止,则把首期款再打回给买方。银行提供此项服务,一般会收取单笔500元左右的监管费,但如果你是通过要按揭的银行办理资金监管,则可以省去这笔费用。
5、签订买卖合同
在交定金环节,自主交易可以先签订一个“书面协议”,这个协议与普通的中介的居间合同非常类似,只是缺少了中介那部分内容,其格式可以参考中介的居间合同。
签订书面协议时,主要关注四个方面,分别是产权情况、房产总价、交易税费及日期,其中要注意的是书面协议里面要明确交易税费双方如何分担。日期也是非常重要,像交定金、过户、交楼时间,确定日期才能够保证交易顺利进行,例如规定赎楼要在45天内做完,首期款在签完合同内7天做银行监管等。
交付首期之后,就可签订国土房管局的正式二手房买卖合同。
6、办理过户及房屋交接
签完合同之后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对贷款申请人信用审批后会通知双方完成产权变更,买方领取房产证后需要在银行办理他项权利证(就是拿新证进抵押),后面银行才会发放贷款;卖家收到尾款以后双方约定时间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即房屋物业水电交接和房屋质量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