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房产继承过户流程:
一、确定继承人情况,即法定继承人都是谁。
《民法典》规定,遗产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时在新规中增加了有效继承人的范围:在家庭没有第一第二合法有效继承人的情况下,外甥、外甥女、侄子、侄女都可依法继承房产,所有具备继承权的继承人均可成为继承房屋的产权人。
二、确定继承人享有的继承份额
所有继承人均有权享有被继承人所遗留财产的部分份额,但往往也是在这个环节,很多家庭都出现了纠纷,甚至对峙公堂,亲人反目成仇。
法定继承人划分继承遗产的份额:
(1)同一顺位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即平均分配;
(2)如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承担主要抚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继承人协商同意的可以对某一继承人多分。
三、办理继承过户手续
两个前提条件:1、继承行为发生在被继承人死亡后;2、只有法定的继承人才具有继承权。办理继承过户,免征税费,只需缴纳公证费。
办理流程:1、确定继承人及继承人份额;2、准备相关材料;3、通过公证处或法院办理继承公证手续;4、房屋所在地区房屋管理局办理过户手续。
青岛房产继承过户流程是:
一、不需公证继承房产的流程
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的继承者自行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前往房管部门办理房子过户的手续;
经诉讼获得遗产的,携带法院发放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前往房管局机进行过户登记。
二、需要公证继承房产的流程
1、房屋评估: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
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