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父母房产过户子女根据过户方式的不同,过户的材料也有说不同: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的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郑州父母房产过户子女的办理方法有:
1,房屋赠予:房屋赠予是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予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目前房屋赠予需要缴纳4%的契税和千分之一的印花税(目前减半征收);
2,正常买卖:这个很好理解就是字面意思,缴纳的税费也是按照正常交易来收取的;个人所得税,契税按照实际情况进行缴纳;
3,直系亲属间过户:直系亲属间过户可以自主定价,最低可按500元标准,而且也会按照这个价格来进行缴纳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