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央产房继承过户流程是:
央产房是可以继承的。央房产的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民法中的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即指将死者生前的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转归有权取得该项财产的人所有的法律制度。继承房产是一个事实行为的发生,法律保护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财产,如果该房屋要用于买卖交易,就必须去房屋管理部门登记,进行公证或通过法院诉讼获得已经生效的裁判文书。
央产房继承主要有两种情况,都要进行相关的继承程序,取得相关文件。
1、继承公证:当事人需要联系一家公证机构,依照其要求填写公证申请表,然后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继承公证。
2、继承纠纷:如果有发生了继承纠纷,可向法院提出诉讼,并取得生效的裁判文书。
继承完成后,可以到房管局重新办理新的房产证,即继承过户。央产房屋需办理《在京央产单位已购公房变更通知单》后再办理继承手续。
北京央产房继承过户需要的资料有:
1、死亡证明、火化证明;
2、要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3、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4、亲属关系证明(可到派出所户籍科查询)其中包括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
5、遗嘱继承需要提交遗嘱;
6、其他公证处需要提供的材料。
北京央产房继承过户流程是:
央产房办理房屋过户的登记,其申请人须是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作为申请人需要向登记的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来进行过户:《房地产登记申请书》的原件、身份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房屋的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的公证文书或者遗嘱的公证书及接受遗赠的公证书原件或者裁判文书原件、契税的完税凭证的原件。
此外,央产房必须在蓝岛交易大厅做上市登记,有备案后才能出售。如果还没有备案,需要房屋所在单位到央产大厅做备案才能上市登记。办理地点:中央和机关主办交易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