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产继承中,分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类;
所谓法定继承,是指在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继承的继承方式。法定继承顺序为: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嘱继承,则是指公民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
武汉继承房产过户不一定都需要公证的,武汉继承房产过户有三种过户方式,分别是:
一:走公证继承。这种情况适合于继承人关于继承没有争议的情况。无论去世人生前是否留有遗嘱,只要继承人之间没有争议,都可以走公证继承。具体流程上:
(1)准备好所有继承人(包括去世人、去世人的父母、去世人的子女)的人事档案。这些材料主要在原单位开具。
(2)上述人员中,有去世的,就需要人员的死亡证明。
(3)亲属关系证明,可以到街道或者派出所开具。
(4)所继承财产的财产证明。这些材料齐全了,所有继承人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或者放弃继承权公证,最终拿到继承权公证书。注意,还没结束,一定要拿着继承权公证书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或者去银行把钱取出来分给继承人。很多人以为不着急继承、或者继承了也不急过户,这是特别傻的想法!
二:直接走不动产登记中心。主要继承的遗产是房产。理论上跟方式一相同,实操过程中,其实适合于法定继承、没有争议的情况下。注意,实际需要的材料一样不少,必须所有人全部到场。但是据我所知,真正办成的没几个,要求比办理继承权公证麻烦。具体可以到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碰碰。可以的话就少了公证继承的环节。
三:诉讼。适用于继承人对于遗产继承存在争议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就得走诉讼,或者调解。调解成了,有调解书;调解不成,打官司,按照法院判决结果继承,拿到法院判决书。调解书或判决书作用跟继承权公证书是一样的。后续凭这些去办理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