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直系亲属房产过户是需要交税费,成都直系亲属房产过户有两种方式:
一、赠与过户
1、增值税:缴纳增值税的税率是5%。通常都是要缴纳增值税的,但要是近亲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以及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的,则可以免征增值税。
2、契税:赠与房产的领受人需要按照3%的比例全额缴纳契税。
3、附加税:附加税只有在需要征收营业税等税种的情况下才会去征收,附加税的缴纳是根据营业税来定的,具体的比例是城建税(7%)、费附加(3%)。
4、印花税: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需要按照0.05%的比例缴纳印花税。
5、个人所得税:如果是近亲属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以及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的,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除此之外的其他人之间的赠与行为或关系,则应依法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6、其他费用:赠与过户是需要到公证处进行公证的,公证费是0.3%的房款,另外还需缴纳测绘费1.36元/平米,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为50元以内。
二、买卖过户
1、增值税的税率一般为5.3%,房产证满两年则免征;
2、契税的税率为:90平及以下(含),首套房为1%,二套房1%,三套及以上3%;
90平以上,首套房税费为1.5%,二套房税费为2%,三套及以上税费为3%;
3、个税的收费标准为1%,如果原业主符合满五唯一(房产证满五年且为所在省份唯一住房),则免征个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