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房屋出租税费规定:
月租金收入未达2000元的,税收综合征收率为4%;
月租金收入2000元以上(含2000元),30000元以下的,税收综合征收率为6%;
月租金收入30000元以上(含30000元)的,税收综合征收率为8%。
而征求意见稿是把月租金收入划分为四档,对应的税收综合征收率分别为:
月租金收入未达2000元的,税收综合征收率为4%;
月租金收入2000元以上(含2000元),30000元以下(含30000元)的,税收综合征收率为6%;
月租金收入30000元以上, 100000元以下(含100000元)的,税收综合征收率为7.925%。
月租金收入100000元以上的,税收综合征收率为8%。
以3万元月租金收入计算,每月个人要交的税金可由2400元减少到2377.5元,每月可少交税22.5元。
月租金收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个人出租非住宅房屋、个人转租住宅房屋、个人转租非住宅房屋月租金收入的税收综合征收率,也分别由14%降低为13.925%、由3%降低为2.925%、由8%降低为7.75%。
广州房屋出租税费包含:
增值税:个人出租房屋平摊至每月不超过15万的免增值税,免增值税的同时也不用交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城建税=增值税*7%;教育费附加=增值税*3%)
房产税分别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从价1.2%,从租12%,个人出租房屋可减按4%交纳房产税
印花税:房屋租赁印花税税率千分之一
个人所的税:个人房屋出租是属于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的财产租赁所得,因此不超过4000的减800,超过4000的扣除20%。按照20%的税率减按10%缴纳个人所得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用于生产经营和出租的房屋坐落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内的,应按房屋占地(含出租的院落占地)面积,依土地等级及适用的土地等级税额,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