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赠与房子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个人接受房屋赠与属于偶然所得,按房屋价值的百分之二十交纳个人所得税,而且房屋价值指的是现价而不是原先的购买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