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二手房买卖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2、在二手房买卖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 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 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3、在二手房买卖合同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除 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 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