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厂房遇房东加点价可以采用以下方式处理:
如果房东向租户以高于国家规定标准的电价收取电费,租户可以拨打12358全国价格投诉举报统一电话举报。物价部门核实后,将依法进行查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四十四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法第三十三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未按照国家核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向用户计收电费、超越权限制定电价或者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的,由物价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返还违法收取的费用,可以并处违法收取费用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有关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