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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买新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时间,深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应当在受理职工公积金贷款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给予贷款或不予贷款的决定。给予贷款的,由职工与受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签订、担保等贷款手续;不予贷款的,应当告知职工不予贷款的原因。
职工对公积金中心作出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复核,公积金中心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公积金贷款可贷资金额度不足时,公积金中心会按照轮候规则受理职工的申请,并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