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房屋买卖过户费用包含:
一、契税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显然二手房交易也在此类。
征收对象:所有交易的二手房。
1.普通住宅
90平米以下首套购房:成交价×1%;
90-140平米首套购房:成交价×1.5%;
二套及以上购房:成交价×3%;
2.非普通住宅:成交价×3%;
二、印花税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
征收对象:所有交易的二手房。
目前免征。
三、增值税
营业税是对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营业税的税率包括了城建税和教育附加费。
征收对象:所有交易的二手房。
1.满5年
普通住宅:免征;
非普通住宅:两次购房成交价差额×5.5%
2.不满5年
普通住宅:成交价×5.5%;
非普通住宅:成交价×5.5%;
四、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013年2月20日,新“国五条“出台之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办法引起了人们最大的讨论。
征收对象:所有交易的二手房。
1.满5年
唯一住房:免征;
非唯一住房:成交价×1%或者两次购房成交差价×20%;
2.不满5年
唯一住房:成交价×1%或者两次购房成交差价×20%;
非唯一住房:成交价×1%或者两次购房成交差价×20%;
那么到底是征收成交价×1%还是两次购房成交差价×20%,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决定的:
1.查验征收:纳税人能够提供房屋原值等费用发票的,按照两次购房成交差价×20%征收;
2.核定征收:纳税人不能提供房屋原值等费用发票的,按照两次购房成交差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