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房产继承过户是去南京市,各区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南京市房产继承过户办理流程是:
首先,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被继承人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之后,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需要注意的是,房产继承分为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 在这一过程中,需要被继承人提交如下材料: 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以及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此外,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需要另外提交: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第三步是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最后,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