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房产过户办理地点是去长春市各区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长春市房产买卖过户办理流程是:
1、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是房屋交易的第一步,也是完成房屋过户手续的重要一步。如果是二手房交易的话,除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还需拥有房屋的不动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才能进行交易和过户手续。 房屋买卖合同中要注明的基本信息有: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房地产坐落位置、面积和四面界限,土地宗地号(土地规划局批准的每宗土地使用权证的编号),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及年限,房地产的用途或使用性质,成交的价格及支付方式,房地产交付使用的时间,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2、提出过户申请; 房屋交易双方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后,要尽快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过户申请。 过户是宜早不宜迟的,政策的变化及资金的安全都在与时间做斗争,所以一般情况下要在自签订买卖合同起30日内共同提出申请,需要携带的证明有:当事人的合法身份和收入证明、转让合同等。
3、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房屋进行测绘和评估; 房屋交易双方提出的房地产过户申请在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审核下,会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回复。如果通过了审核的话,便会有专业的人员根据需要对房屋进行测绘取证和房屋评估。
4、缴纳税费; 房屋交易无论是新房还是二手房,除了缴纳基本的房款之外,还要缴纳一定的税费,这是拿到不动产权证的前提。对于过户来说,也是必不可少的步骤。 期房交易要缴纳契税和住房维修基金费用,二手房交易要缴纳契税,房屋非满五唯一的还要缴纳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具体收费细则可以咨询房地产管理部门。
5、核发过户单,领取不动产权证; 房产过户本质上是房屋所有权的转移,所以最终要以拿到房屋的不动产证为目的。当以上一切手续办完之后,房地产管理部门就可以核发过户单了,购房者也可以等待领取不动产权证了。 领取不动产证需要携带的资料有:过户手续、买卖合同(原件)、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拥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长春市房产过户办理地点是去长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长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
1、长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长春市绿园区西环城路5555号;
2、长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大经路服务大厅:长春市南关区大经路1130号附近;
3、榆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长春市榆树市工农大街与铁北路交叉口北50米;
4、德惠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长春市德惠市德福街;
5、吉林省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长春市朝阳区新发路716号附近;
6、长春市九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长春市九台区新华大街685号附近;
7、双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窗口:长春市双阳区西双阳大街1869号嵩山路工商所附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