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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物价局对并轨运行后的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和物业服务费标准作出了批复,怡欣花园二期和东升花园的租金及物业服务费标准为:
住房租金包括多层住房,低保户家庭入住租金每平方米每月基准价格1元;低收入家庭入住租金每平方米每月基准价格2.65元;各楼层按楼层差计算租金,楼层差以第二层为基准层,其他楼层在第二层基础上增减系数计算,各层系数为:第一层0.97,第三、四层1.1,第五层0.96,第六层0.87。
高层精装修电梯住房不分楼层,租金价格为:怡欣花园二期租金标准为每平方米每月3.6元;东升花园租金标准为每平方米每月4.3元。以上租金不含物业服务费。
物业服务费的标准为高层电梯住宅:每月每平方米1.65元(含电梯运行费);多层无电梯住宅:每月每平方米0.65元。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按租赁住宅建筑面积计算。考虑到低保家庭的实际情况,低保家庭租赁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多层无电梯住宅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给予优惠,按每月每平方米0.5元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