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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过户核定和核实主要是针对房产过户时候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基数来定的,核定使用情形是:1、未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房屋购买合同和构成房屋原值相关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的;2、未能提供支付合理费用相关凭证,不能正确计算合理费用的;3、未能提供主管地税机关出具“据实征收”审核意见的。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个人转让房产收入额×核定征收率,核定征收率标准为:普通住房1%,非普通住房1.5%,拍卖房3%;如果是能提供房产购买合同,房产原税费凭证,等相关证件的,就按照缴纳价格,核实价格应该缴纳的税费有:(个人转让房产收入额 - 房产原值 - 转让过程缴纳的税金、合理费用)×20%,就是房产利润的20%要作为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