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委托公证需要的材料有:
1、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件。
2、委托人的《居民户口簿》,集体户籍的当事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3、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委托人婚姻状况证明。已婚,提供结婚证。未曾登记结婚,由户籍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离婚后未再婚,提供离婚证明以及户籍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出具的离婚之日至今“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5、委托书草稿及电子稿。
6、购买一手房需提供与开发商签订的;认购书;及定金收据;购买二手房需提供所购房产产权证复印件及定金收据。
7、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严谨、不完整、不能准确证明所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要求补充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