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过户需要拿的证件有:
一、买方需要准备的材料:
1、购买人、共同购买人及其配偶身份证件;
2、购买人家庭户口簿,包括首页、本人页、变更页、配偶页、家庭成员未成年人页;
3、婚姻证明;
4、其他:
①军人或现役武警家庭需提供身份证;士兵证/军官证/警官证;体现军官证和身份证同一人、部队驻地的证明;
②外籍人士需准备:护照、译本公证;
③台湾居民需提供户籍本。
二、卖方需要准备的材料:
1、出售人及共有权人的身份证;
2、出售人家庭户籍证明;
3、婚姻证明;
4、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契证;
5、其他:
①若是公司产权,则需提供:房屋权属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某员工来办理售房事宜的授权书原件1份加盖公章、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公司账户、余杭区房屋还需提供公司章程及股东会决议(主城、萧山不用)、公司公章;
②军人或现役武警家庭需提供身份证;士兵证/军官证/警官证;体现军官证和身份证同一人、部队驻地的证明;
③外籍人士需准备:护照、译本公证;
④台湾居民需提供户籍本。
房屋过户需要带的证件有:
1、买卖双方亲自到场办理;
2、卖方要携带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如果买方是离婚人士需要提供离婚证原件;
3、双方离婚协议书和当地法院判决书原件;
4、买方要携带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及结婚证原件,如果是单身人士,要当地市政局开具单身证明;
5、卖方要携带过户房屋的 房产证,卖方房产证复印件两份、买卖方身份证复印件要准备五份;买卖双方配偶身份证复印件要二份、结婚证复印件也要二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