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产继承过户办理流程:
1、房屋评估:继承人需要通过评估公司对所继承的房屋进行市值评估。房产评估依据主要是房屋地段、坐向、楼层、楼龄等,评估公司会按照以上评估依据进行专业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继承人需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办理继承公证需要继承人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如有遗嘱需要出示并提交被继承人所立遗嘱(原件)。如果有继承人愿意放弃继承权,其他继承人在办理继承公证时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继承人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办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为产权登记做准备)。
4、继承登记:继承人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在房地产交易中心领取并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递交房屋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资料,之后有办理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5、其他情况:经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房产继承,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
上海房产继承过户有两种情况:
一、有遗嘱的,按照遗嘱里面的内容安排就可以了;
二、如果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房产过户的顺序是,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
上海房产继承办理手续有:
1、遗嘱继承,按照产权人的遗嘱,继承人要先去办理继承公证,取得继承公证书,然后提价被继承人的产权证明、死亡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提交这些资料给到房管局,房管局根据资料审核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的信息,以及房产信息等,并对房产做出评估,给出评估价格;审核通过以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颁布新的房屋产权证书;
2、法定继承,法定继承就不需要提供遗嘱公证书,需要按照被继承人的继承法定关系,全部的继承人提供资料,一起审核,没有问题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